天赐材料(002709)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5-090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协定存款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2014年3月6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赐”)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4年12月5日,公司聘请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担任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督导职责将由安信证券承继。公司、九江天赐及安信证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涉及国信证券的原《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原协议各方共同签署《合同终止协议书》的形式予以终止履行。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九江天赐于2015年8月18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协定存款合同》,约定结算账户的基本额度为人民币100万元,结算账户存款余额超出该基本额度的存款自动存入双方为办理协定存款业务开立的协定存款账户,按照协定存款利率计息;结算账户基本额度内的存款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应利率按日计算,按季结算。合同有效期为一年。
协定存款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协定存款方式续存, 天赐材料(002709)
不得将合同项下的任何权益设立信托或设立担保,不得用于质押,也不得将合同约定账户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