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8 证券简称:光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公告(修订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662号文)核准,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取“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2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88元。其中,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共募集资金39,002.0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919.6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5,082.40万元。上述资金于2014年1月16日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XYZH/2013A8037”号《验证报告》。
鉴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也无需聘请具有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