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8 证券简称:光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 人,注册会计师 1,49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 2021 年度业务收入为 36.7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6.9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54 亿元。2021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 家,收费总额 4.5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2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
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7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30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2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5 人次和纪律处分 0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宇先生,200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张昆女士,199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田川先生,202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2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 9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30 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
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
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14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对信永中和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因此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为公司作了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亦能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若干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