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8 证券简称:光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27日在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52号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现场参会监事1名,通讯参会监事2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开放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于2023年3月30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王开放先生、文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2、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
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环境及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较好地执行,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7、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续聘期一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对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和条件要求,公司对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当前监管政策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十二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发行数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7,000 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截至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公司股本为 492,011,076 股,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147,603,322 股(含本数),并以经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文件为准。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取得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规定,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股票发生送股、回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上限亦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机构投资者。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经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的情况,与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股票的所有发行对象合计不超过 35 名,均以现金方式认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定价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定价原则为: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P=(P0-D)/(1+N)其中,P 为除权除息调整后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P0为除权除息调整前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D 为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分派的现金股利;N 为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经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限售期安排
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的规则办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公司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7,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具体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
1 年产 6,500 万套高端新能源汽车关 59,952.30 40,000.00
键零部件及精密轴承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7,000.00 17,000.00
合计 76,952.30 57,000.00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进行部分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上市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