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708 深市 光洋股份


首页 公告 光洋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光洋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1

光洋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708            证券简称:光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8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程上楠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程上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5,844,2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32%),与持有公司股份7,793,138股的股东常州信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26,244股的股东张湘文女士系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3,86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95%)。现程上楠先生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891,93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60%。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程上楠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程上楠;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程上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5,844,2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3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份以及公司历年送转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计划减持股份不超过7,891,93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60%(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后的六个月内;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但减持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7、承诺及履行情况

    程上楠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2)在本人担任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3)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持股数量的25%;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所持股票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相关责任人的行为与承诺不符的,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上市公司所有。

    (4)本人将视自身财务情况及资金需求进行增持或减持,减持行为将通过竞价交易以及大宗交易的方式进行。每次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公告本次减持的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

    (5)当发行人股价触发股价稳定方案的条件时,本人将以自有资金在二级市场增持流通股。上市后36个月内增持数量最大限额为本次发行前持股数量的10%。

    (6)本人进行股份增减持操作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对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本人的增减持行为不得违反本人在公开募集
及上市文件中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增持方案不得违反深交所相关上市规则;本人的增减持行为未履行或违反了相关承诺的,增减持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所作的承诺不因职务变化而更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上楠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程上楠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程上楠先生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程上楠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程上楠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1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