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18)059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5日、16日、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2018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101,427.9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25.4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2018年1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股东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进展公告》。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约定,将本次交易的定金人民币1.5亿元(大写: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目前交易各方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双方将按照不时达成的相关约定与实际进展情况推进相关工作。除上述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于2018年11月1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
《关于对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388号),目前公司正就关注函中相关事项进行落实,将在深交所规定时间内回复并披露;
6、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披露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预计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904.27万元至1,205.70万元,变动幅度为-25%至0.0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业绩未发生与前述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形;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前述“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中控股股东的股东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事项,目前交易各方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公司尽职调查工作,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4、《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