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亦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22 日下午 2:00(下午 1:30-2:00 为现
场审核登记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5 月 22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15 至
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路 8 号(朝阳公园西 2 门)众信
旅游大厦二层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经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该现场会议由董事、副总经理张一满女士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 28 人,代表股份
226,552,275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23.0537%。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 22 人,代表股份 19,702,969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额的2.005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 13 人,代表股份
218,083,688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1920%。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7人,代表股份11,234,382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3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5 人,代表股份 8,468,587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861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15 人,代表股份 8,468,587 股,占公司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1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票:226,547,1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7%;
反对票: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
弃权票: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19,697,8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741%;
反对票: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49%;
弃权票: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10%。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2、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票:226,543,4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1%;
反对票: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
弃权票: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19,694,1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553%;
反对票: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436%;
弃权票: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1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票:226,547,1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7%;
反对票: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
弃权票: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19,697,8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741%;
反对票: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49%;
弃权票: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1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票:226,543,4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1%;
反对票: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
弃权票: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19,694,1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553%;
反对票: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436%;
弃权票: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10%。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票:226,543,4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1%;
反对票: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
弃权票: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19,694,1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553%;
反对票: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436%;
弃权票: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10%。
6、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报酬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票:226,543,4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1%;
反对票: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
弃权票: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19,694,1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553%;
反对票: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436%;
弃权票: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1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票:226,547,1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7%;
反对票: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
弃权票: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19,697,8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741%;
反对票: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49%;
弃权票: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1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且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票:226,543,4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1%;
反对票: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
弃权票: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19,694,1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553%;
反对票: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436%;
弃权票: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10%。
9、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票:225,495,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35%;
反对票:1,056,6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64%;
弃权票: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18,646,1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4.6362%;
反对票:1,056,6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3628%;
弃权票: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1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及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票:226,464,8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4%;
反对票:8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