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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信旅游:关于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0

众信旅游:关于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亦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9 日下午 2:00(下午 1:30-2:00 为现
场审核登记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9 日上
午 9:30-11:30,下午 1:00-3: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路 8 号(朝阳公园西 2 门)众信
旅游大厦二层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郭洪斌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5 月 14 日,公司股本总额为
906,275,320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 22,008,826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为884,266,494 股。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 16 人,代表股份325,888,129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8541%。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了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1 人,代表股份 47,911,71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18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9人,代表股份113,267,286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092%。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了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5 人,代表股份 37,704,938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64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7人,代表股份212,620,843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449%。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了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6 人,代表股份 10,206,772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154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票:325,882,9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

  反对票: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弃权票: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47,906,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1%;

  反对票: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9%;

  弃权票: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票:325,882,9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

  反对票: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弃权票: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47,906,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1%;

  反对票: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09%;

  弃权票: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票:325,882,9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

  反对票: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弃权票: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47,906,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1%;

  反对票: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9%;

  弃权票: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票:325,882,9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

  反对票: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弃权票: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47,906,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1%;

  反对票: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9%;


  弃权票: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该事务所认真负责、勤勉尽职、熟悉公司业务,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秉持认真、负责、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给予积极建议和帮助。

  鉴于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0 年度审计过程中,公正执业、勤勉高效、克服疫情带来的众多不便和困难,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同意 2020 年度审计费用为 90 万元。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聘任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 1 年。2021 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审计工作量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

  赞成票:325,882,9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

  反对票: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弃权票: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47,906,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1%;

  反对票: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9%;

  弃权票: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报酬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票:325,882,9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

  反对票: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弃权票: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47,906,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1%;

  反对票: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9%;

  弃权票: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 日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众信转债”(转债代码:
128022)于 2019 年 6 月 7 日进入转股期,自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注
册资本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前 1 个交易日止(2020 年 5 月 20 日-2021
年5月18日)“众信转债”转股数量为30,836,608股,公司注册资本增加30,836,608元。公司注册资本由 875,438,712 元变更为 906,275,320 元。

  本次变更前后公司注册资本变化情况如下:

                    变更前            增加            变更后

注册资本(元)    875,438,712      30,836,608      906,275,320

    (2)修改《公司章程》情况

  鉴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 30,836,608 股,注册资本增加 30,836,608 元,相应修
改《公司章程》如下:

          原章程                            修订后章程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币 875,438,712 元。                906,275,320 元。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875,438,712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906,275,320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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