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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信旅游:关于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1

众信旅游:关于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亦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5、关联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回避表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不享有表决权。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20 日下午 2:00(下午 1:30-2:00 为现
场审核登记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 5 月 20 日上
午 9:30-11:30,下午 1:00-3: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路 8 号(朝阳公园西 2 门)众信
旅游大厦二层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郭洪斌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 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股本总额为
879,115,394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 22,008,826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为857,106,568 股。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 12 人,代表股份413,315,977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2222%。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了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6 人,代表股份 1,319,125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3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6人,代表股份143,311,925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204%。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了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2 人,代表股份 930,025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6人,代表股份270,004,052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501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了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4 人,代表股份 389,10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票:413,313,7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

  反对票: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弃权票: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1,316,9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32%;

  反对票: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92%;

  弃权票: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6%。

    2、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票:413,313,7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

  反对票: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弃权票: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1,316,9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8332%;

  反对票: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92%;

  弃权票: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6%。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票:413,313,7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

  反对票: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弃权票: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1,316,9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32%;

  反对票: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92%;

  弃权票: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6%。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票:413,313,7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

  反对票: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弃权票: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1,316,9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32%;


  反对票: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92%;

  弃权票: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6%。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该事务所认真负责、勤勉尽职、熟悉公司业务,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秉持认真、负责、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给予积极建议和帮助。

  鉴于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19 年度审计过程中,公正执业、勤勉高效、克服疫情带来的众多不便和困难,顺利完成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同意 2019 年度审计费用为 90 万元。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聘任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 1 年。2020 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审计工作量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

  赞成票:413,313,7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

  反对票: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弃权票: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1,316,9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32%;

  反对票: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92%;

  弃权票: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6%。


    6、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报酬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票:413,313,7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

  反对票: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弃权票: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1,316,9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32%;

  反对票: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92%;

  弃权票: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6%。

    7、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的议案》;

  鉴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 2019 年 7 月 11 日实施完毕,分配方案为: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23 元(含税),根据《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将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调整后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6.47 元/股-0.023 元/股=6.45 元/
股(四舍五入)。

  调整后的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4.87 元/股-0.023 元/股=4.85 元/
股(四舍五入)。

  表决结果:

  赞成票:413,313,7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


    反对票: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弃权票: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1,316,9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8332%;

    反对票: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592%;

    弃权票: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76%。

    8、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由于公司 2019 年度经营业绩
未达到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拟对相应期间的待解锁股份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的激励股份合计 3,676,682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4182%,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扣除激励股份已经取得的现金分红,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6.45 元/股,预留授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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