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28022 债券简称:众信转债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亦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7日下午1:30(下午1:30-2:00为现
场审核登记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上
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下午3:00
至2018年5月17日下午3:00之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路8号(朝阳公园西2门)众信
旅游大厦二层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总经理曹建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债券代码:128022 债券简称:众信转债
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 12人,代表股份
375,612,043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1865%。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了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数为22,352,539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9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9人,代表股份375,598,543股,
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1849%。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3人,代表股份数为22,339,039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7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3,5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1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续督导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票: 375,605,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
反对票: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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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22,346,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709%;
反对票: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291%;
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2、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票: 375,605,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
反对票: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22,346,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709%;
反对票: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291%;
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票: 375,605,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
反对票: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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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22,346,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709%;
反对票: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291%;
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票: 375,605,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
反对票: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22,346,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709%;
反对票: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291%;
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年度的
审计机构,聘期1年。
表决结果:
赞成票: 375,605,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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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983%;
反对票: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22,346,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709%;
反对票: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291%;
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报酬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票: 375,599,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7%;
反对票: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弃权票: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22,340,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441%;
反对票: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291%;
弃权票: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268%。
7、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王锋、王遥、邓欢、钱艳清、金雪、
任芳、董虓浚、施丽娟、王大伟共9人因离职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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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9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18,000股将由公司全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6.5元/股(同授予价格),回购股
份占公司回购注销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0492%。公司应支付股份回购款
2,717,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应回购股 回购价格 应支付回购 回购股份
项目
份(股) (元/股) 款(元) 所在期间
王锋(原董事会秘
书、副总经理) 315,000 2,047,500
2017年激励计划 全部
离职激励对象 6.50
103,000 669,500
王遥等8人
合计 418,000 2,717,000
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股本总额为 850,060,820 股,本次回购注销股份
418,000股,本次回购注销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变更至849,642,820股。
表决结果:
赞成票: 375,605,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
反对票: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22,346,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