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信旅游”、“公司”)于2017年11
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确定以2017年11月1日为公司2017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393名激励对象授予
1,30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授予股票种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激励对象:本次授予(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393人,
包括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以此方式进行激励的其他员工。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总股本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王锋 副总经理、董事会 31.50 1.97% 0.04%
秘书
贺武 董事、财务总监 29.75 1.86% 0.04%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 1,238.75 77.42% 1.48%
术)人员(共计391人)
预留股份 300.00 18.75% 0.36%
合计 1,600.00 100.00% 1.91%
4、授予价格(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6.50元/股。
5、本次授予(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
可以在解锁期内按40%、40%、20%的比例分三期申请解锁。具体如下:
解锁期 解锁时间 可解锁比例
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
第一个解锁期 4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
第二个解锁期 4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
第三个解锁期 20%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6、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考核年度为2017-2019年三个会计年
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解锁,达到下述业绩考核指标时,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锁。具体如下:
解锁阶段 考核期间 业绩考核指标
以2016年为基准年,2017年度公司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第一次解锁 2017年度
7%,且2017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2016年。
以2016年为基准年,2018年度公司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第二次解锁 2018年度
17%,且2018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2017年。
以2016年为基准年,2019年度公司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第三次解锁 2019年度
28%,且2019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2018年。
以上2016年、2017-2019年度的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损益后的净利润。股权激励计划的成本应计入公司相关成本或费用,并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2)激励对象层面继续考核要求
根据本公司《考核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经考核结果为“合格”方能按照绩效等级规定的比例申请解锁当期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锁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
各绩效等级限制性股票解锁比例:
绩效等级 A B C
可解锁比例 100% 90% 8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取消其当期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权利,其当期可解锁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
7、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10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7年10月31日,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
会审议的上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生效可以实
施。同时,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激励股份授予、解锁等相关事项。
3、2017年11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17年10月31日公司2017年第
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以2017年11月1日为授予日,向393名
激励对象授予1,300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将在股东大会
召开之日起12个月内授予,具体授予日由董事会另行确定。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满足,确定以2017年11月1日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满足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授予日(2017年11月1日)为交易日,且不在下列区间日:
(1)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内;
(2)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3)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授予股票种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授予日:2017年11月1日。
4、授予价格:6.50元/股。
5、授予人数:393人,授予股数1,300万股。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总股本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王锋 副总经理、董事会 31.50 1.97% 0.04%
秘书
贺武 董事、财务总监 29.75 1.86% 0.04%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 1,238.75 77.42% 1.48%
术)人员(共计391人)
预留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