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未解锁的
全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873,300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
843,290,420股的0.70%。
2、截至2017年10月13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6年3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2016年 3月
30日,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众信国际旅行
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16年4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授予数
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对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
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15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于2016年4月22日实施完毕,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
数量由500万股调整为10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由450万股调整为
90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由50万股调整为100万股。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
制性股票的价格由23.34元/股调整为11.65元/股。确定以2016年4月29日为授
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94名激励对象授予900万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上述
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3、2016年5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
相关股份登记手续并发布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首次授予完
成的公告》,在授予日后资金缴纳过程中1 名激励对象全部放弃认购,其股份数
量为9000 股,1 名激励对象部分放弃认购,其放弃认购的股份数量为4300 股,
2 人合计放弃认购股份共13300 股。由此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最终获授激励对象人数为393人,授予股份为8,986,700股。
4、2016年9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张颖、张秀峰、高娜、田永超、王宁、
李佳、丁炜共7人因转岗、离职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6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7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
计153,700股将由公司全部回购注销。2016年9月22日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于2016年11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并于2016年11月
16日发布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5、2017年3月2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尹陆及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
励对象胡丽丽、邓志锋、沙萨、向娟、王小凤、淮海燕、侯美玲、庄乾平、尹陆(同上)、唐峰、佟欢、聂鑫、艾小娇、裴涛、韩雪、袁龙共16人因离职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16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2,760股将由公司全部回购注销(其中回购注销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股份41,760股,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股份231,000股)。2017年4月11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于2017年5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并于2017年5月10日发
布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6、2017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
案》,确定以2017年4月27日为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
予日,向21名激励对象授予100万股众信旅游股票。
7、2017年6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1)审议通过了《关
于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回购价格、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11.63元/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7.42元/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2016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应股份解锁。本次申请解锁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 356 人,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89,7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30%。该部分股份已办完成解锁,公司于2017年6月22日发布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17年6月26日。此外,第一期已符合解锁条件但未申请解锁激励对象5人,涉及第一期已符合解锁条件未解锁股份19,20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虞涛、文凯、隋朝晖、杨小梅、谢奕良、魏磊、刘鎏、鲍琳、石贞贞共9人因离职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9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9,000股将由公司全部回购注销。该事项已经2017年6月30日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7年7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并于2017年7月28日发布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
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2017年7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终止实施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2017年7月25日,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综上,(1)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情况如下:
项目 人数 股数
(人) (股)
登记完成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 393 8,986,700
第一次回购注销 7 153,700
回购注销 第二次回购注销 16 231,000
第三次回购注销 9 239,000
回购注销合计 32 623,700
第一期 第一期符合解锁条件 361 2,508,900
解锁 —第一期申请解锁 356 2,489,700
—第一期未申请解锁 5 19,200
本次终止 全部未解锁股份(第二、第三期股 361 5,873,300
回购注销 份+第一期未申请解锁股份)
(2)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涉及激励对象21名,激励股份
100万股,鉴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已经授予但未在中登公司
办理完成登记,预留股份登记工作相应终止。
(3)本次回购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激励对象361人,
回购股份5,873,300股,占公司回购前股本总额的0.70%。回购价格:11.63元/
股,回购资金:68,306,479.00元。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应回购股份 回购价格 应支付回购款 回购股份
(股) (元/股) (元) 所在期间
王锋(副总经理) 252,000 11.63 2,930,760.00 第二期、第三期
贺武(财务总监) 238,000 2,767,940.00 第二期、第三期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
(技术)人员、关键岗位 5,364,100 62,384,483.00 第二期、第三期
人员(共计359人)
第一期已符合解锁条件 19,200 223,296.00 第一期
未申请解锁(5人)
合计 5,873,300 68,306,479.00
2、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5,873,3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843,290,420
股的0.70%。
3、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9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