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众信旅游 证券代码:002707 公告编号:2016-107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二〇一六年九月六日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管理,并计划认购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设立的兴业信托-众信旅游1号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劣后级份额,兴业信托-众信旅游1号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份额上限不超过1亿份,本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但能否达到计划目标存在不确定性。
(二)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具体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三)信托计划尚未收到入资款项,存在不确定性。
(四)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1、本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5,000万元,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参加对象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资金来源于参加对象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3、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兴业信托成立“兴业信托-众信旅游1号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进行管理。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份额上限为10,000万份,每份1元,按照1:1设立优先级份额和劣后级份额,本信托计划优先级份额和劣后级份额的资产将合并运作,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全额认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劣后级份额。
4、优先级份额按《信托合同》的约定享有预期年化收益率。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收益分配和终止清算时,资产分配顺序位于劣后级份额之前。
5、为保障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权益和提高集合资金信托的资产管理能力,兴业信托聘请上海兴全睿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投资顾问,提供投资建议。
6、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冯滨先生、第二大股东、董事郭洪斌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林岩女士、总经理曹建先生和董事、副总经理韩丽女士共同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提供担保。担保范围为员工筹集资金本金(不含利息),同时为优先级份额的权益实现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7、信托计划以二级市场购买股票、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股票。股东大会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本信托计划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
8、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不超过500人,具体参与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以信托计划的规模上限10,000万元和公司股票2016年9月5日的收盘价19.18元/股测算,信托计划所能购买和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上限约为512.38万股。本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最终公司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
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9、具体的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员工持股计划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10、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目录
声明......2
风险提示......2
特别提示......3
目录......5
一、释义......6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7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资金来源......7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运营模式、股票来源......8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担保方式......8
六、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和存续期限......9
七、持有人权利、义务及持有人大会的召集及表决程序......9
(一)持有人会议......9
(二)管理委员会......11
(三)持有人......13
(四)资产管理人......14
八、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主要条款和管理费用的计提和支付方式......14
九、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15
十、员工持股计划变更和终止的情形及决策程序......15
十一、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股份权益的处置办法......16
十二、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所持有股份的处置办法......17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17
一、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简称 释义
公司、众信旅游 指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指
股计划 计划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本计划草案 指
股计划(草案)》
持有人、参加对象 指 出资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兴业信托、资产管理机构
指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管理人
投资顾问 指 上海兴全睿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持有人大会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大会
管理委员会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信托计划、集合资金信托 兴业信托-众信旅游1号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
指
计划 托计划
信托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购买和持有的众信旅
标的股票 指
游股票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
《指导意见》 指
导意见》
《公司章程》 指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兴业信托-众信旅游1号员工持股集合资金
《信托合同》 指
信托计划资金信托合同》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文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一)倡导公司与员工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二)充分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核心人员,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三)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资金来源
(一)参加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参加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符合认购条件的员工。参加对象应全职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工作,领取薪酬并签订《劳动合同》(含全职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工作,领取薪酬并签订《劳务合同》的退休返聘员工)。
全部参加对象均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参与名单由董事会确定、监事会核实。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参加对象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5,000万元,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资金确定。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不超过500人,具体参与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出资金额合计 占本员工持股计划员
持有人
(万元) 工出资比例
员工(不超过500人) 5000 100%
备注:以实际缴款为准。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运营模式、股票来源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成立“兴业信托-众信旅游1号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进行管理。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份额上限为10,000万份,每份1元,按照1:1设立优先级份额和劣后级份额,本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优先级份额和劣后级份额的资产将合并运作,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全额认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劣后级份额。
(二)优先级份额按《信托合同》的约定享有预期年化收益率。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收益分配和终止清算时,资产分配顺序位于劣后级份额之前。
(三)信托计划将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大宗交易等合法合规方式获得标的股票。
(四)以信托计划的规模上限10,000万元和公司股票2016年9月5日的收盘价19.18元/股测算,信托计划所能购买和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上限约为512.38万股。本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最终公司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担保方式
公司第一大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