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1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和
2021 年 1 月 27 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的议案》,2021 年 1 月 28 日,
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2021-011)。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总金额不低
于 1 亿元、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回购价格不超过 38.0 元/股,具体回购股份数
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一、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3,447,7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4%,最高
成交价为 30.8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6.36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 99,967,378.0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2021 年 2 月 1 日)前五个交易日(2021
年 1 月 25 日至 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41,643,800 股。公
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