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1)042 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五)下午 2 点 15 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2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新宝股份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4、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建刚先生
5、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
二、 会议的出席情况: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为 536,583,09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4.904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28,521,77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3.929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061,31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975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共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8,975,42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85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36,494,01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4%;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弃权81,07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8,886,3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9.0075%;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0891%;弃权 81,0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9033%。
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2、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36,494,01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4%;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弃权81,07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8,886,3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9.0075%;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0891%;弃权 81,0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9033%。
3、 《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536,494,01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4%;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弃权81,07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8,886,3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9.0075%;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0891%;弃权 81,0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9033%。
4、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36,494,01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4%;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弃权81,07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8,886,3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9.0075%;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0891%;弃权 81,0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9033%。
5、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536,548,6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6%;反对 34,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4%;弃权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8,941,0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9.6167%;反对
3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3833%;弃权 0 股。
6、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36,082,44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67%;反对 419,56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2%;弃权81,07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8,474,7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4.4220%;反对
419,5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4.6746%;弃权 81,0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9033%。
7、 《关于 2021 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36,002,5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8%;反对 58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2%;弃权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8,394,9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3.5323%;反对
58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6.4677%;弃权 0 股。
8、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36,002,5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18%;反对 58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2%;弃权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8,394,9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3.5323%;反对
58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6.4677%;弃权 0 股。
9、《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36,575,0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弃权 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8,967,4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109%;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0891%;弃权 0 股。
10、《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31,841,45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63%;反对 4,741,6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37%;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4,233,7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47.1710%;反对
4,741,6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52.8290%;弃权 0 股。
11、《关于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36,575,0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5%;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弃权 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8,967,4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109%;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0891%;弃权 0 股。
12、《关于 2021 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36,575,0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5%;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弃权 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8,967,4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109%;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0891%;弃权 0 股。
13、《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36,575,0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5%;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弃权 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8,967,4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109%;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0891%;弃权 0 股。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4、《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36,575,0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5%;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弃权 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8,967,4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109%;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0891%;弃权 0 股。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8,018,72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039%;反对 8,564,36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61%;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411,0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4.5799%;反对
8,564,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