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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新宝股份: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1)032 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944,920,319.47 元,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94,492,031.95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
润 1,851,100,053.80 元,减去 2020 年派发 2019 年度现金红利 320,589,154.00 元,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2,380,939,187.32 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以现有公司总股本826,727,78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0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496,036,668.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使用,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最新总股本为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利润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 年)》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 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 年)》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通过对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真审查,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
案是在 2020 年经营业绩的基础上制定的,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盈利情况、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使用需求及股东回报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 年)》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通过认真审阅董事会提出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该利润分
配预案是在 2020 年经营业绩的基础上制定的,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现状、未来规划等情况,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 年)》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四、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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