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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新宝股份: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9)013 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810,769,804.30 元,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81,076,980.43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
润 1,401,922,739.68 元,减去 2019 年派发 2018 年度现金红利 280,515,509.75 元,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1,851,100,053.80 元。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801,472,885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含税),共
派发现金股利 320,589,154.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使用,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 2019 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096,500 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10,140,556.10 元(不含交易费用),纳入公司 2019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


  二、 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2021)》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 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2021)》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通过对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真审查,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是在 2019 年经营业绩的基础上制定的,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盈利情况、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使用需求及股东回报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2021)》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通过认真审阅董事会提出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是在 2019 年经营业绩的基础上制定的,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现状、未来规划等情况,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2021)》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四、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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