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9)037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
出售完毕暨计划终止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及2017年8月28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委托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资管”)设立“海通资管-新宝股份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2日及2017年8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17年9月2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大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5号)。截止2017年9月21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人海通资管通过定向大宗交易(定向购买大股东东菱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买入的方式完成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购买均价为12.69元/股(保留两位小数),购买总数量为13,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购买总金额为人民币171,367,500.00元。至此,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已全部实施完毕,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锁定期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买入过户至“海通资管—新宝股份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2017年9月22日至2018年9月22日),存续期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算不超过24个月(2017年8月28日至2019年8月28日)。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未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共计13,500,000股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全部出售完毕。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并终止,后续将进行财产清算和分配等工作。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