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三会议事规则
主要内容修订对照表
目 录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修订对照表》......2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主要内容修订对照表》......99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主要内容修订对照表》......111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主要内容修订对照表》......114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主要修订内容对照表
现行章程条款 拟修订章程条款
注:在章程条款及其旁注中,《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必 注:在章程条款及其旁注中,《上市规则》或 LR 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备条款》或 MP 指原国务院证券委员会与原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下 司颁布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LRAPP.即《上市规则》简称“国家体改委”)联合颁布的《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证委发 附录。
[1994]21 号);证监海函指《关于到香港上市公司对公司章程作补充修改意
见函》(“证监海函[1995]1 号”);《意见》指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与中国证监
会联合颁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境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化改革的意见》
(国经贸企改[1999]230 号);《特别规定》指《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
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上市规则》或 LR 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颁布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LR APP.即《上市规
则》附录。
——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原章程进行修订,制定本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本公司章程”、“公司章程”)。
第一条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特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在中华人
别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 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国”)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MP1) 公司经浙江省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以浙上市[2004]37 号《关于同意变更设
公司经浙江省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以浙上市[2004]37 号《关于同意变更设 立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由浙江世宝方向机有限公司整体变
立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由浙江世宝方向机有限公司整体变 更而成,于 2004 年 7 月 12 日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公司
现行章程条款 拟修订章程条款
更而成,于 2004 年 7 月 12 日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公司 营业执照。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1476445210。
营业执照。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1476445210。
公司的发起人为:
发起人一:浙江世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宝控股”)
住所:义乌市佛堂镇车站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 张世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75193535XK
发起人二:杜春茂
住所:吉林省四平市南体育街 28 胡同
身份证号码:22030255XXXXXXX
发起人三:吴琅跃
住所:义乌市义亭镇旺吴桥村
身份证号码:33072557 XXXXXXX
发起人四:陈文洪
住所:义乌市佛堂镇小江滩 1 号
身份证号码:3307251973 XXXXXXXX
发起人五:吴伟旭
住所:义乌市佛堂镇陈泉小区
现行章程条款 拟修订章程条款
身份证号码:33072563 XXXXXXX
—— 第三条 经浙江省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浙上市[2004]37 号文批准,公司成
立时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 175,943,855 股,其中向发起人发行的普通股总数
为 175,943,855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壹(1)元),占公司当时可发行的普
通股总数的 100%。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成立后发行
86,714,000 股 H 股,占公司可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百分之 33%。公司此次股
份发行后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262,657,855 股,其中发起人合计持有
175,943,855 股,H 股股东持有 86,714,000 股。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898 号文件核准,公司公开发行 15,000,000 股
A 股。此次发行 A 股后,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277,657,855 股,其中
A 股 190,943,855 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68.77%;H 股 86,714,000 股,
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31.23%。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101 号文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38,200,000
股 A 股。此次发行 A 股后,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315,857,855 股,其
中 A 股 229,143,855 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72.55%;H 股 86,714,000 股,
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7.45%。
经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会批准,公司以 2016 年年末总股本 315,857,855 股
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 股,共计转增 473,786,782
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789,644,637 股,其中 A
股 572,859,637 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72.55%;H 股 216,785,000 股,
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7.45%。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457 号文件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32,987,747 股 A 股。此次发行 A 股后,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822,632,384
现行章程条款 拟修订章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