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3 证券简称:浙江世宝 公告编码:2017-079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书面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世宝”或“公司”)于2017年10
月23日经董事书面签字后形成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书面决议。该书面
决议相关的议案于2017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该书面决议应签字
董事9名,实际签字董事9名。该书面决议的形成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书面决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12月12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
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项的议案》等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
案;召开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
议案。根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6
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
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
公司于2017年5月8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7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
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根据2017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7年第一次H股类
别股东大会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7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调整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为确保顺利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工作,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延
长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自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
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7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意见于本公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三次A股类别
股东大会及2017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12月12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
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项的议案》等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
案。根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事项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议案之日至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止。
为确保顺利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工作,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延
长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授权的有效期,自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意见于本公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7年12月12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一和议案二。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7年12月12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一。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7年12月12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一。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书面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