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卜简称“浙江世宝”、“公司”、“本公司”或“发
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公司A股股票上市(以卜简称“本次上市”)
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如卜:
公司控股股东世宝控股承诺自公司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六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
股份,在上述期限届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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