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SHIBAO COMPANY LIMITED
住所:浙江省义乌市佛堂镇双林路1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
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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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释 义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指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世宝
世宝有限 指 浙江世宝方向机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
浙江世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杜春茂、吴琅跃、陈文洪、吴伟
发起人 指 旭
世宝控股、控股股东 指 浙江世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张世权先生及其家族成员,包括张世权、张世权之子张宝义、
实际控制人 指 张世权之女婿汤浩瀚、张世权之女张兰君、张世权之胞弟张世
忠
杭州世宝 指 杭州世宝汽车方向机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杭州新世宝 指 杭州新世宝电动转向系统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四平机械 指 四平市方向机械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吉林世宝 指 吉林世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北京奥特尼克 指 北京奥特尼克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芜湖世特瑞 指 芜湖世特瑞转向系统有限公司,本公司参股公司
安徽长山 指 安徽长山汽车零件制造有限公司,世宝控股全资子公司
长春世立 指 长春世立汽车制动零部件有限公司,世宝控股控股子公司
招商证券、保荐人、主承 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销商
发行人律师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TheStockExchangeofHongKong
香港联交所 指 Ltd.)
元 指 人民币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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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次发行 指 发行人本次发行6,500万股A股的行为
A股 指 在中国境内发行的面值为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09年度、2010年度、2011年度及2012年1-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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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
一、本次发行前总股本26,265.7855万元,本次公开发行不超过6,500万股,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32,765.7855万元。上述股份全部为流通股,其中,发行人
控股股东世宝控股承诺自公司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在上
述期限届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发
行人股东张世权承诺自公司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同时作
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世权还承诺在上述期限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世权、张宝义、汤浩瀚、张兰君和张
世忠还承诺自公司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世
宝控股的出资,在上述期限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世宝控股的出资不
超过所持世宝控股出资的百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