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食品(002702)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4-011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公司(含下属全资 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币种下同)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短期或中长期理财产品,不涉及《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的风险投资品种。在 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购买理财产品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 控、稳健的短期或中长期理财产品,不涉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的风险投资品种,即不含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 投资、期货投资、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等风险投资。
2、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公司股东大会决 议的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4、资金来源
海欣食品(002702)
本次拟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进行具体投资操作时,公司将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算和安排,确保不会影响到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5、具体实施方式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① 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
安全的发行机构,不得购买涉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的风险投资品种。
② 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往来和余额,进行实时监控,确保上
述资金的安全。
③ 公司财务总监和财务部其他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
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④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拟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
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⑤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该类投资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其投资收益存在市场波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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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管理层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在甄选投资合作机构时,将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资金运作能力较强的机构所发行的产品;在选择现金管理产品时,将结合自身资金需求实际情况,根据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性和收益情况选择风险相对较低的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将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资金周转,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产生影响。
通过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高于存款利息的投资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 1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海欣食品(002702)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履行了投资决策的审批程序,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