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食品(002702)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4-010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 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期间,大华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
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华所为公司 2024 年
度审计机构,聘用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公 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与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协商确定 2024 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海欣食品(002702)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0 人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 人
2022 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 万元
2022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 万元
2022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 万元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 万元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仍有少量案件正在二审审理阶段,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
督管理措施 35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纪律处分 1 次;10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46 次、自律
监管措施 7 次、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海欣食品(002702)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曹隆森,2002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 4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4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 年 5 月开
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 4 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曹隆森、李夏凡、巫文思
曹隆森:详见上述项目合伙人的基本信息
李夏凡:2018 年 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9 年 9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 年 5 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为 2 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巫文思:2023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9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 12 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为 1 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4)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薛祈明,2000 年 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 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 2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 1 月开始
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 5 家。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 律处分。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在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
中国证券监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2021 年 6 月 25 督管理委员 换公司债券审计项目中,其
1 薛祈明 日 行政监管措施 会宁波监管 出具的承诺函未如实说明相
局 关情况,被中国证监会宁波
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
定书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海欣食品(002702)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90 万元(不含价外增值税款),内控审计费
用为 45 万元(不含价外增值税款),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日人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日人数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