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现将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5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5,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5.0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75,75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0,704,192.4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5,045,807.55 元。
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8 月 8 日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462 号)。上述募集资金公司已在董事会同意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220,268,466.74
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130,821,645.88 元;于 2023 年 9 月 5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
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9,446,820.86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92,968,722.39 元。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45,674,031.4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海欣食品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2 年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招商银行福州仓山支行、兴业银行福州工业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分别开立
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3 年 8 月 3 日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
行福州仓山支行、兴业银行福州工业路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于 2023 年 8 月 3 日与全资子公司福建长恒食品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根据本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已于 2023 年 11 月
司福州仓山支行 591902489310955 317,624,365.00 - 2 日销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116040100100339927 49,408,235.00 18,220.0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协定存款/大额存
司福建省分行 351008010017360000161 145,655,811.36 单
合计 367,032,600.00 145,674,031.40
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利息、银行手续费、暂时闲置资金投资实现的收益累计形成的金额。三、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附表《202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 年 8 月 29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同意,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30,821,645.88 元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1,986,792.4 元,合计置换金额132,808,438.33 元,其中置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后至 2023 年 8 月 19 日期间投入的符合置换的金额。公司独立董
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出具了《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4831 号),保荐机构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含)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 7,000 万
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的 1.5 亿的现金管理额度范围。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4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6,504.5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296.8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026.84
是否已 截至期末 是否 项目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报告期投 截至期末累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 本报告期 达到 行性是
资金投向 目(含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3)=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效 预计 否发生
部分变 (2) (2)/(1) 态日期 益 效益 重大变
更)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水产品精深加工及速 否 31,762.44 31,762.44 14,554.73 17,284.70 54.42% 2024 年 12 不适 否
冻菜肴制品项目 月 用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否 4,742.14 4,742.14 4,742.14 4,742.14 100%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6,504.58 36,504.58 19,296.87 22,026.84
超募资金投向
- 0.00 0.00 0.00 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0.00 0.00 0.00 0.00
合计 36,504.58 36,504.58 19,296.87 22,026.8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水产品精深加工及速冻菜看制品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