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食品(002702)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3-049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每份 5.83 元调整为每份 5.73 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修订事项发表了意见。
4、2021 年 2 月 9 日至 2021 年 2 月 22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2021 年 3 月 2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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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21 年 3 月 5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并对外披露了《关于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6、2021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1 年 3 月
15 日为首次授权日,向 116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78.00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
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1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截至 2022 年 3 月 5 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 180 万份股票期权未在本次激
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 12 个月内授出,该等权益失效。
9、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因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14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以及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3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10 名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离职对象的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以及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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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股本总数 48,076 万股为
基数,每十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本次权益分派已于 2023 年 6 月 9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若在行权前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
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每份 5.83 元调整为每份 5.73 元。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其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方法及调整后的价格均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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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尚需按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票期权授权登记等事宜。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