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食品(002702)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7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 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修订事项发表了意见。
4、2021 年 2 月 9 日至 2021 年 2 月 22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2021 年 3 月 2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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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21 年 3 月 5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并对外披露了《关于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6、2021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1 年 3 月
15 日为首次授权日,向 116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78.00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
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1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截至 2022 年 3 月 5 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 180 万份股票期权未在本次激
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 12 个月内授出,该等权益失效。
9、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因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14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以及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1、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
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十三章 公司/激
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中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其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作废,由公司注销。
现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1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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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条件,根据上述《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 86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2、第一期业绩考核未达标的股票期权注销
根据《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第一个行权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为:2021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8.60 亿元。公司业绩未达标的,该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根据公司《2021 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为 15.50 亿元,
未达到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因此,公司需对首次授予的 116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 431.20 万份股票期权(包含前述已离职 14 名员工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因此,本次合计注销 482.80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后,公司 2021 年股票
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调整为 102 人,剩余已授予但尚在等待期的股票期权595.20 万份。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14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同时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前述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注销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了核实确认,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符合《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五、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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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
期权相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及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对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