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食品(002702)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1-036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需求,保 障公司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对公司 2021 年度的资金需求进行了 预测。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计划向银行以及其他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以下 简称“其他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在上述综合授信的申请总额度内,各银行之间的授信额度可作适当调整,并 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上述银行综合授信用于公司商业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 贴现、银行保理业务、贸易融资等业务品种(以公司和各家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 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 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上述各笔授信有效期限原则上为不超过一年,自签订授信合同之日起算;如 公司和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中对授信有效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时,可以公司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 产(包括房产、土地使用权、机械设备等)作抵(质)押担保或以公司信用作保 证,或商请其他法人和/或自然人为公司提供抵(质)押和/或信用担保。
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与银行洽谈、签署、执行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合
海欣食品(002702)
同及其它法律文件,并办理综合授信项下的商业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银行保理业务、贸易融资等一切相关业务,由此所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应按相关合同的约定由公司承担。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占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 8.35 亿元的比例为 119.76%。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
可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申请授信必要性充分、用途合法合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
利于促进公司发展,进一步满足公司发展与生存经营的需要。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