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并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变更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概述
2024年2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及《关于下属合伙企业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分别向北京景和包装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景和服务”)、北京景和包装制造有限公司(下称“景和制造”)增资人民币10,780万元、97,816万元,并通过景和服务、景和制造与厦门瑞彬消费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厦门瑞彬”)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北京市华瑞凤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出资总额为人民币309,208万元,其中,景和服务作为普通合伙人以现金出资人民币10,880万元,景和制造作为有限合伙人以现金出资人民币97,916万元,合计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比例的35.19%,厦门瑞彬作为有限合伙人以现金出资人民币200,412万元,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比例的64.81%。合伙企业设立完成后将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并将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华瑞凤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下称“华瑞凤泉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309,208万元,用于筹划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中粮包装控股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发起自愿有条件全面要约,以现金方式收购中粮包装控股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除外)(下称“本次交易”或“本次收购”)。2024年2月22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合伙企业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合伙企业设立以及景和服务、景和制造、华瑞凤泉有限公司增资的工商登记工作。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2024年2月23日、2024年4月8日、2024年5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并向公
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2024—临003号)、《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24-临007号)、《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2024—临018号)、《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2024—临035号)。
二、 变更情况
2024年5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下属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减资及注销下属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景和制造增资132,084万元,景和制造拟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华瑞凤泉有限公司增资240,000万元(下称“本次增资”),用于本次收购;同时,华瑞凤泉有限公司拟向公司及合伙企业实施定向减资,其中,公司减资50万元、合伙企业减资19,950万元,减资完成后,公司及合伙企业不再直接持有华瑞凤泉有限公司的股权(下称“本次减资”),由于公司及合伙企业对华瑞凤泉有限公司的认缴出资尚未实缴且华瑞凤泉有限公司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本次减资不涉及向公司及合伙企业的实际减资对价分配,本次减资完成后,合伙企业拟进行注销。《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减资及注销下属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景和制造
名称:北京景和包装制造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包装服务;企业管理;控股公司服务;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专业设计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本次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增资前的出资结构 增资后的出资结构
认缴出资金 认缴出资金额
出资人名称 出资比例 出资人名称 出资比例
额(万元) (万元)
公司 97,916 90.73% 公司 230,000 95.83%
苏州斯莱克 苏州斯莱克
精密设备股 10,000 9.27% 精密设备股 10,000 4.17%
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合计 107,916 100% 合计 240,000 100%
注: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核并报董事长批准,公司与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签署《关于北京景和包装制造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苏州斯莱克精
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景和制造增资人民币 10,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该等增资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公司以现金方式增资人民币 132,084 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主要财务指标:景和制造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暂无财务数据。
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是否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否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华瑞凤泉有限公司
名称:北京市华瑞凤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包装服务;咨询策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本次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增资前的出资结构 增资后的出资结构
认缴出资金 认缴出资金额
出资人名称 出资比例 出资人名称 出资比例
额(万元) (万元)
公司 50 0.25% 公司 50 0.125%
增资前的出资结构 增资后的出资结构
认缴出资金 认缴出资金额
出资人名称 出资比例 出资人名称 出资比例
额(万元) (万元)
合伙企业 19,950 49.875%
合伙企业 19,950 99.75%
景和制造 20,000 50.00%
合计 20,000 100% 合计 40,000 100%
注: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减资及注销下属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公司及合伙企业拟通过对华瑞凤泉有限公司减资方式退出对其的投资,减资完成后,华瑞凤泉有限公司将成为景和制造的全资子公司,详见“四、减资及注销主体基本情况(一)华瑞凤泉有限公司”。
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景和制造以现金方式向华瑞凤泉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
240,000 万元,其中人民币 20,0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人民币 220,000 万元计
入资本公积。
主要财务指标:华瑞凤泉有限公司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暂无财务数据。
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是否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否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 减资及注销主体基本情况
(一)华瑞凤泉有限公司
名称:北京市华瑞凤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包装服务;咨询策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减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减资前 减资后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额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万元) (万元)
公司 50 0.125%
合伙企业 19,950 49.875% 景和制造 20,000 100%
景和制造 20,000 50.00%
合计 40,000 100% 合计 20,000 100%
注: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下属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景和制造将对华瑞凤泉有限公司增资,上表所列减资前的出资结构为景和制造完成对华瑞凤泉有限公司增资后的出资结构,详见“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二)华瑞凤泉有限公司”。
减资方式:华瑞凤泉有限公司拟向公司及合伙企业实施定向减资,减资完成后,公司及合伙企业不再直接持有华瑞凤泉有限公司的股权,由于公司及合伙企业对华瑞凤泉有限公司的认缴出资尚未实缴且华瑞凤泉有限公司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本次减资不涉及向公司及合伙企业的实际减资对价分配。
主要财务指标: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暂无财务数据。
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是否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否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 合伙企业
名称:北京市华瑞凤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暂无财务数据。
合伙协议中是否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合伙人的条款:否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五、 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本次减资和注销是基于公司筹划本次收购的规划安排作出的。本次收购尚处于筹划阶段,本次收购方案仍在进一步研究过程中,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和审批程序。除本次增资事
项外,公司还在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