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1 月 8 日 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本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行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8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8 日
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现场会议地点:北京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里 8 号华彬大厦六层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3 日
8.出席本次会议对象
(1)截止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2)有权出席和表决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二);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
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在股东大会决议中披露计票结果。
独立董事就上述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与本通知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四、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须持本人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须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股东登记表(请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送达方式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出席会议时请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
2.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8 日 下午 13:30-14:30
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需在 2021 年 11 月 5 日 16:30 之前(含
当日)送达至公司。
3.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北京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里 8 号华彬大厦六层会议室。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北京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里 8 号华彬大厦六层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 100022,并请注明“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五、本次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石丽娜、王宁
联系电话:010-8521 1915
传真:010-8528 9512
电子邮箱:zqb@orgpackaging.com
2.会议费用: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护投资者健康,本公司鼓励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做好自身防护,并请在符合北京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参会。
敬请广大股东理解与支持。
七、备查文件
(一)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01,投票简称:奥瑞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证件号码: ),代表本公
司(本人)出席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召开的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大会结束。
委托权限
受托人在会议现场作出投票选择的权限为:
1、受托人独立投票:□
2、委托人指示投票:□(如选择该选项的,委托人应当对于每一项议案的投票决定作出明确指示,在如下表格中勾选“同意”、“反对”、“弃权”中的一项,不得多选;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
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
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信息: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其他有效证件号: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数(股):
自然人委托人签字:
法人委托人盖章:
法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受托人信息:
受托人身份证号/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
受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三: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住所
身份证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注)
是否委托代理人参会
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