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0年2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19 年 11 月 22 日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并于 2019 年 12 月 19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700 号核准。截至 2020 年 2 月 17 日,奥瑞金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经发行完毕,发
行价格 100 元/张,发行规模 108,680 万元,期限为 6 年,债券利率:第一年 0.50%、
第二年 0.8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70%、第五年 2.00%、第六年 2.30%。
本次债券向股权登记日(2020 年 2 月 10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
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本次债券所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 1,086,8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2,993,880.00 元(含税金额,其中:承销费 14,416,000.00 元,保荐费用
2,724,200.00 元,律师费用 1,590,000.00 元,审计及验资费 2,650,000.00 元,
资产评估费 605,000.00 元,资信评级费 150,000.00 元,发行手续费 108,680.00
元,推介及媒体宣传费 750,000.00 元)后为人民币 1,063,806,120.00 元,考虑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1,295,388.6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65,101,508.68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2 月 17 日到位,业经中勤万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勤信验字【2020】第 0007
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号 美元 折算汇率 人民币
1 收购波尔亚太中国包装 24,200.15 6.9064 167,135.94 77,000.00
业务相关公司股权
2 补充流动资金 -- -- 31,680.00 31,680.00
合计 198,815.94 108,680.00
注:美元项目投资总额尚未包含当地对价调整;折算汇率为在《MASTER PURCHASE AGREEMENT》
签署日前的一个工作日(2018 年 12 月 12 日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在 其 网 站上公布的美元/人民币中间汇率,
即美元/人民币=1/6.9064;实际投资总额以最终协议履行结果为准。
其中,波尔亚太中国包装业务相关公司股权包括波尔亚太(佛山)金属容器有限公司100%股权、波尔亚太(湖北)金属容器有限公司95.69%股权、波尔亚太(青岛)金属容器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波尔亚太(北京)金属容器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总投资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若不能满足上述全部项目资金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
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募集资金到账日 2020 年 2 月 17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款项共计人民币 152,868.8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先期投 拟置换金额
金额 入金额
1 收购波尔亚太中国包装业务相关 77,000.00 152,868.88 77,000.00
公司股权
2 补充流动资金 31,680.00 -- --
合计 108,680.00 152,868.88 77,000.00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决策及专项意见
2020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勤信鉴字【2020】第0002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奥瑞金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就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和决策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本次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经营成本,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本次资金置换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77,000
万元。
4、公司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7,000万元。
六、备查文件
(一)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四)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勤信鉴字【2020】第 0002 号);
(五)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