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19年11月1日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209.036万股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252元/股
公司于2019年11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19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根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确定2019年11月1日为授予日,以2.252元/股的价格向10名激励对象授予2,209.036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2019年7月22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标的股票种类
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公司普通股 A 股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三)激励对象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计划公告日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股本总额的比例
1 沈陶 董事、总经理 500 22.63% 0.21%
2 王冬 董事、副总经理、 220 9.96% 0.09%
财务总监
3 张少军 副总经理 220 9.96% 0.09%
4 高树军 副总经理、董事会 399.036 18.06% 0.17%
秘书
5 陈中革 董事、副总经理 150 6.79% 0.06%
6 陈玉飞 副总经理 150 6.79% 0.06%
7 吴多全 副总经理 150 6.79% 0.06%
8 马斌云 副总经理 150 6.79% 0.06%
9 章良德 副总经理 150 6.79% 0.06%
10 陈颖 人事行政管理中 120 5.43% 0.05%
心总经理
合计(10 人) 2,209.036 100.00% 0.9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授予价格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2.36元。
(五)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处理完毕之日止, 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
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 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 同。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并按照《公司法》的 规定进行处理。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
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 2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 4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 4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六)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19-2021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8年净利润值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8年净利润值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9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8年净利润值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20%;
注:上述“净利润”、“ 净利润增长率”指标均以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个人上一年度考核 结果 A/ B+ B C D
个人解除限售比例(N) 100% 80% 6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
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19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19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19年7月6日至2019年7月16日,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公示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的期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19年7月17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四)2019年7月22日,公司召开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19年7月23日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19年11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19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成就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