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701 深市 奥瑞金


首页 公告 奥瑞金: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奥瑞金: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7-09


证券代码: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18-临057号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于2018年5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2,346,625,600股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6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413,006,10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434,666,915元转入下一年度。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回购股份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并于2018年3月14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2018-临024号)。上述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2018年2月28日、2018年3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户累计回购股份20,185,760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的股份自过户至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之日起即失去其权利,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因此,公司总股本 2,355,225,600 股扣减公司已回购股份20,185,760股,本次权益分派的分配基数为2,335,039,840股,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证券代码: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18-临057号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公司自本公告披露日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不变,回购专户股票数量不变。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2,335,039,840股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68732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59185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5374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7687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7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7月1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7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7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证券代码: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18-临057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47  上海原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8*****941  北京二十一兄弟商贸有限公司

        3      08*****939  北京原龙兄弟商贸有限公司

        4      08*****940  北京原龙京阳商贸有限公司

        5      08*****943  北京原龙京联咨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7月3日至登记日:2018年7月1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3.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参与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大厦6层

  咨询联系人:王宁、石丽娜

    咨询电话:010-85211915

    传真电话:010-85289512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关于确认本次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