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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瑞金:关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9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在计算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时,已扣减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回购股份11,269,200股,即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343,956,400股。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18年5月18日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7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8日下午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8日下午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大厦六层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云杰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43人,代表股份

1,224,095,6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2235%。其中,出席本次大会

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28人,代表股份38,901,0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9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20人,代表股份1,186,754,9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304%。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37,340,656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5931%。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

    同意:1,223,810,7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7%;

    反对:28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3%;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

    同意:1,205,756,4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018%;

    反对:28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3%;

    弃权:18,054,25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54,257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49%。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

    同意:1,205,756,4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018%;

    反对:28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3%;

    弃权:18,054,25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54,257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49%。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

    同意:1,205,862,8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105%;

    反对:17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

    弃权:18,054,2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54,257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49%。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表决结果:

    同意:1,205,824,4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074%;

    反对:21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7%;

    弃权:18,054,2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54,257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49%。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0,629,9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3.0317%;

    反对:21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76%;

    弃权:18,054,2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54,257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107%。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关

联交易,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上海原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824,561,324股、原龙投资-西部证券-16原龙0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340,400,000股、北京二十一兄弟商贸有限公司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17,487,360股、北京原龙华欣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88,320股、北京原龙京联咨询有限公司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88,320股、北京原龙京阳商贸有限公司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88,320股、北京原龙京原贸易有限公司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88,320股、北京原龙兄弟商贸有限公司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88,320股、周原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 760,005 股、沈陶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760,600股)回避表决,表决结果:

    同意:21,345,6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7879%;

    反对:28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79%;

    弃权:18,054,25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54,257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942%。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0,561,9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2.8569%;

    反对:28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7324%;

    弃权:18,054,25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54,257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107%。

   (七)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205,724,0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992%;

    反对:287,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5%;

    弃权:18,083,85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54,257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73%。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205,693,4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967%;

    反对:318,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0%;

    弃权:18,083,85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54,257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73%。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0,498,8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2.6948%;

    反对:318,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84%;

    弃权:18,083,85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54,257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868%。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205,842,0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088%;

    反对:19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

    弃权:18,054,25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54,257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49%。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0,647,5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3.0770%;

    反对:19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23%;

    弃权:18,054,2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54,257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107%。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205,756,4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018%;

    反对:28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

    弃权:18,054,85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54,257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5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0,561,906 股,占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