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劵代码:002700 证劵简称:ST 浩源 公告编号:2024-098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浩源,证券代码:002700)连续三个交易日(2024 年 11 月 6 日至 2024 年 11 月
8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偏离 13.4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4. 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问询确认,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三、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已经披露了有关商谈、协议等应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证劵代码:002700 证劵简称:ST 浩源 公告编号:2024-098
四、风险提示
1.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2022 年 7 月 15 日,公司收到新疆阿克苏地区公安局的立案告知:公司
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一案,符合立案条件,现已立案侦查。上述违规披露重要信息事项与公司 2020 年被新疆证监局立案调查系同一事项。(详见公告:2022-046),2023 年 2 月,该案件由阿克苏地区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到阿克苏地区检察分院。
3. 公司 2024 年 10 月 30 日披露了《2024 年三季度报告》等相关公告,请
投资者查阅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4. 2024年7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权益变动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李猛龙先生。
5.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证监局下发
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0 号),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余额 513,382,500.00元(不含利息),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5.59%。新疆证监局责令公司及原控股股东六个月内完成整改,解决资金占用问题。2024年 11 月 8 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已清偿完毕,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专项审计说明,公司已按《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0 号)的要求完成资金占用问题的整改。详见公司《关于资金占用整改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7)。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