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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浩源:公司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14

ST浩源:公司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2 年 9 月 13 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召开地点:新疆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 2 号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云峰先生。

  6.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 人,代表股份数量
231,353,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13,628,185 股的 55.9328%。其中:中小投资者的出席 1 人,代表股份数量 5,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1)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 人,代表股份数量 231,348,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9314%。

    (2)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数量 5,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14%。

  7. 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通过现场出席以及视频参会的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以视频参会的形式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过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方式,对以下提案进行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31,353,700股,其中现场投票231,348,000股,网络投票5,700股,合计占出席本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其中现场投票 0 股,网络投票 0 股,合计占出席本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 0 股,其中现场投票 0 股,网络投票 0 股,合计占出席本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杜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赞成票数为231,348,001票,其中现场得票231,348,000票,网络
得票 1 票,合计占出席本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得赞成票数为 1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75%。

    表决结果:杜刚先生累积投票得赞成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杜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 选举沈学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赞成票数为231,348,001票,其中现场得票231,348,000票,网络得票 1 票,合计占出席本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得赞成票数为 1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75%。

    表决结果:沈学锋先生累积投票得赞成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沈学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 张鹏华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赞成票数为231,348,001票,其中现场得票231,348,000票,网络得票 1 票,合计占出席本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得赞成票数为 1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75%。

    表决结果:张鹏华女士累积投票得赞成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张鹏华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选举丁卫芝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赞成票数为231,348,001票,其中现场得票231,348,000票,网络得票 1 票,合计占出席本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得赞成票数为 1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75%。

    表决结果:丁卫芝女士累积投票得赞成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丁卫芝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 选举胡伟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赞成票数为231,348,001票,其中现场得票231,348,000票,网络得票 1 票,合计占出席本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得赞成票数为 1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75%。

  表决结果:胡伟业先生累积投票得赞成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胡伟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杜刚先生、沈学锋先生、张鹏华女士、丁卫芝女士、胡伟业先生五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其中丁卫芝女士、胡伟业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以上五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本次会议选举产生的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简历详见2022年8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4.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4.01 选举禹晓伟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得赞成票数为231,348,001票,其中现场得票231,348,000票,网络得票 1 票,合计占出席本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得赞成票数为 1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75%。

    表决结果:禹晓伟先生累积投票得赞成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禹晓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02 选举马哲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得赞成票数为231,348,001票,其中现场得票231,348,000票,网络得票 1 票,合计占出席本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得赞成票数为 1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75%。


    表决结果:马哲先生累积投票得赞成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马哲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禹晓伟先生、马哲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廖芳珍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本次会议选举产生的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股东代表监事简历详见 2022 年 8 月 26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王昊楠、荆慧圆

  3.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相关议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及其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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