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的书面通知已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上
午 10:30 时在新疆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 2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其中现场出席董事 1 名,是禹晓伟先生,通讯方式出席董事 4 名,分别是张云峰先生、张鹏华女士、吉富星先生,李堃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云峰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54)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详见 2022 年 8 月 26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9 日公告了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事宜,根据《公司
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后,确定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候选人名单如下:
(1)杜刚先生、沈学锋先生、张鹏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2)丁卫芝女士、胡伟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两位独立董事候选人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五位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其中两位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定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召开本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 2022 年
8 月 26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56)。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5 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3 名)
1. 杜刚先生,男,汉族,1963 年 9 月 15 日出生。籍贯:天津,文化程度:
大学本科,专业职称:高级工程师、建筑经济师、政工师,政治面貌:中共党员。1981 年 10 月参军,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守备第一师干部文化学校历任文书兼军械
员、文化教员,1985 年 1 月复员。1985 年至 1988 年 10 月在新疆第四建筑工程
公司建筑安装处任工会主席;1988 年 11 月至 1993 年 5 月在新疆第四建筑工程
公司任团委书记;1993 年 6 月至 2000 年 12 月在新疆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商品混
凝土公司任经理;2001 年 1 月至 11 月在新疆建工集团商品混凝土公司任总经理;
2001 年 12 月至 2005 年 5 月在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总经理;2005
年6月至2009年8月在新疆第四建筑工程公司房产车辆处置办公室任主任;2009
年 9 月至 2014 年 9 月任新疆建工集团红雁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2014 年 10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国资委新疆国际合作公司疆建公司总经理。
杜刚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杜刚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公司章程》
第 103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不适合任职的情形。
2. 沈学锋先生,出生于 1968 年 10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
专学历、会计师。曾任新疆阿克苏市建材厂财务科科长,阿克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新疆绿洲果业股份公司任主办会计,阿克苏市审计局科员,阿克苏净
宇环保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会计。2010 年 3 月至 2010 年 9 月任阿克苏浩源天然气
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前身)内部审计,2010 年 9 月至今任本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监事会监事,2012 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司审计部部长。
沈学锋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的股票 130,000 股。最高人
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沈学锋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本人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因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而受到新疆证监局的警告处分,本人承诺:
在今后的履职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好自己义务,不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本人不存在其他《公司法》第 146 条、《公司章程》第 154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
3. 张鹏华女士,汉族,出生于 1965 年 3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大学本科学历。1988 年 8 月至 2000 年 5 月乌鲁木齐市邮政局储汇科会计、科长,
2000 年 5 月至 2002 年 12 月乌鲁木齐市邮政局计财科长,2002 年 12 月至 2007
年 4 月新疆邮政公司计划财务处副处长,2007 年 4 月至 2008 年 4 月新疆邮政公
司计划财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2008 年 4 月至 2017 年 1 月新疆邮政公司计
划财务处处长,2017 年 1 月至 2018 年 11 月中邮证券新疆分公司负责人(主持
工作),2018 年 11 月至 2019 年 12 月中邮证券新疆分公司总经理,2019 年 12 月
-2020 年 3 月中邮证券新疆分公司高级业务经理,2020 年 3 月单位退休。2020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张鹏华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张鹏华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公司章程》第 103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不适合任职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2 名)
1. 丁卫芝女士,汉族,1968 年 4 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员。2001 年 7 月毕业
于新疆财经学院会计专业专科,2004 年 7 月毕业于新疆财经学院会计专业本科,
2013 年 6 月在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毕业取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0 年 12 月
15 日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1986 年 1 月-2000 年 1 月,新疆建筑工程总公司第
四建筑公司永盛公司出纳、会计、财务副科长;2000 年 2 月-2006 年 5 月,新疆
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会计、财务副部长;2006 年 6 月-2018 年 2 月,新疆西建
科研检测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长、财务总监;2018 年 3 月-2020 年 4 月,山东中
建西部建设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 年 5 月-2021 年 5 月,新疆西建卓越建材有
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 年 6 月至今中建西部建设新疆有限公司审计部审计专员。
丁卫芝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丁卫芝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公司章程》第 103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不适合任职的情形。
2. 胡伟业先生,土家族,1967 年 9 月出生。1992 年 7 月在武汉大学取得经
济学学士学位,2001 年 7 月在武汉大学取得财政学硕士学位,2013 年 6 月在武
汉大学取得经济学博士学位。1992 年 7 月至 1999 年 9 月,任职中国建设银行张
家界分行营业部副总经理。2001 年 7 月至 2004 年 6 月,任职国泰君安证券企业
融资总部助理业务董事。2004 年 7 月至 2006 年 1 月,任职 TCL 集团部品事业
本部投资经理。2006 年 10 月至 2019 年 6 月,任职招商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
总经理。2019 年 6 月至 2019 年 10 月,任职深圳今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
资经理。2019 年 11 月至 2021 年 8 月,作为天明伟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珠海
市横琴新区)有限责任公司创始人,任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21 年 9 月至今,任职深圳本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胡伟业先生长期服务于资本市场,在公司治理、企业资本运作、公司投融资、私募股权、私募证券基金投资等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
胡伟业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胡伟业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公司章程》
第 103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不适合任职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