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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浩源: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19

ST浩源: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劵代码:002700                      证劵简称:ST浩源                      公告编号:2022-014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满足控股子公司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源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源晗”)提供不超过 5,000 万元财务资助额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签订财务资助合同,3 年内有效额度内金额可以循环使用。上述财务资助可以提供资金、委托贷款、代付款项等方式提供,根据上海源晗的需求分批提供,按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资金占用费。本次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相关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4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上海源晗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联董事张云峰表决时进行了回避。依据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司将与上海源晗签署了《财务资助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源晗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且上述财务资助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源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证劵代码:002700                      证劵简称:ST浩源                      公告编号:2022-014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罗山路 1502 弄 14 号

    法定代表人:赵项题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40NU0T

    经营范围:从事新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机电设备、机械设备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数据处理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新疆浩源持有 51%股权,张云峰持有 39%股权,赵项题持有 10%
股权。

    与公司关系:上海源晗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财务状况: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海源晗资产总额 28,477.92 万元,负
债合计 205.7 万元,净资产 28,272.17 万元。2020 年 1-12 月营业收入 559.46 万元,
利润总额-210.10 万元,净利润-208.02 万元,以上数据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计。

    截至 2021 年 09 月30 日,上海源晗资产总额 27,857.87 万元,负债合计 634.23
万元,净资产 27,794.44 万元。2021 年 1-9月营业收入 16.98 万元,利润总额-593.14
万元,净利润-593.14 万元(未经审计)。

    经核实,上海源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1. 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上海源晗的其他股东分别为个人股东张云峰和个人股东赵项题,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如下:

    张云峰(身份证号:41042**********5518),男,住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张云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赵项题(身份证号:65010**********3218),男,住址为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 未在本公司担任任何职务。赵项题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其他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个人股东赵项题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个人股东张云峰除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


证劵代码:002700                      证劵简称:ST浩源                      公告编号:2022-014

    3. 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履行相应义务的情况

    张云峰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未按出资比例向上海源晗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公司直接持有上海源晗 51%股权,对上海源晗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
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上海源晗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故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且上海源晗资产负债率低,偿债能力较强,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主要内容

    资助对象:上海源晗能源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资金用途: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的流动资金。

    资助金额:有效期 3 年内,额度为每年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额度内金
额可以循环使用。

    利息:按照实际借款金额以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收取。

    财务资助期限:以最终签定的借款合同日期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源晗提供财务资助,是基于支持其业务发展,解决其日常经营所需的资金缺口,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有利于提高整个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融资成本,确保公司总体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上海源晗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满足上海源晗经营业务对流动资金周转需求,有利于其业务拓展,提升其生产经营能力;上海源晗为公司持股 51%的控股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之内,上述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证劵代码:002700                      证劵简称:ST浩源                      公告编号:2022-014

    六、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 0 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未
收回财务资助款项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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