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劵代码:002700 证劵简称:ST 浩源 公告编号:2022-002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到股东阿克
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和投资”)的函告,其持有公司的股份
被动减持,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股情况及关联关系说明
股东众和投资在本次被动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1,006.67万股,该部分股份是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周举东先生是众和投资
的法人,并持有众和投资62.72%的股权,因此众和投资是周举东先生的一致行动
人。
二、股东被动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2022 年 1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2-001)。
2022 年 1 月 10 日 ,公司收到众和投资《告知函》获悉,由于众和投资
在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民生证券”) 信用账户融资或融券交易
到期日未按约定偿还债务,民生证券 2022 年 1 月 7 日对其信用账户担保物
“ST浩源 ”通 过集 中竞 价的 方式 强制 平仓 210.57 万 股( 平仓 金额 约
9,014,054.00元),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985%。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 2 号(川江号子饭店 4楼)
权益变动时间 2022年1 月7 日
股票简称 ST 浩源 股票代码 002700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证劵代码:002700 证劵简称:ST 浩源 公告编号:2022-002
是√ 否□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周举东先生是阿克苏众
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持有众和投资
62.72%的股权,因此众和投资是周举东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210.57 0.4985
合 计 210.57 0.4985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006.67 2.38 796.10 1.8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06.67 2.38 796.10 1.8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 是□ 否√
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周举东先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生是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持有众和投资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62.72%的股权,因此众和投资是周举东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本次被动减
持“ST 浩源”股票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众和投资向上市公司及广大
等规定的情况
投资者诚挚致歉。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
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 是□ 否√ 如是,请说明
的股份 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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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上表中存在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三、其他说明
本次被动减持事项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但由
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存在高比例质押和司法冻结情况,后续控
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被动处置的风险依然存在。公司持续关注上述事项
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报备文件
1. 民生证券致众和投资违约处置告知函
2. 众和投资致新疆浩源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