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700 证券简称:ST 浩源 公告编号:2021-046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ST 浩源 股票代码 002700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徐培蓓 翟新超
办公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 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 2
号 号
电话 0997-2530396 0997-2530396
电子信箱 xpb@hytrq.com zhaixc@hytrq.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68,701,112.58 196,771,873.49 36.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0,956,017.41 34,732,314.24 46.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51,714,211.57 25,509,422.29 102.73%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54,259,508.06 111,008,310.13 -51.1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06 0.0822 4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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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206 0.0822 46.7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87% 3.18% 2.69%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减
总资产(元) 1,075,314,396.30 1,086,495,534.21 -1.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865,308,566.83 845,529,747.73 2.34%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19,417 股东总数(如有)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周举东 境内自然人 28.50% 120,384,000 90,288,000 质押 120,053,000
阿克苏盛威实 境内非国有法
业投资有限公 人 22.50% 95,040,000 0 质押 95,040,000
司
胡中友 境内自然人 5.01% 21,144,000 15,858,000 质押 21,143,300
阿克苏众和投 境内非国有法
资管理有限公 人 3.75% 15,840,000 0
司
邵学广 境内自然人 0.74% 3,133,760 0
徐红英 境内自然人 0.73% 3,080,040 0
林型政 境内自然人 0.69% 2,900,000 0
陈强 境内自然人 0.29% 1,206,000 0
张美美 境内自然人 0.26% 1,113,900 0
曹克勤 境内自然人 0.26% 1,095,032 0
公司第一大股东周举东先生除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还同时持有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
限公司 50.98%的股份和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2.72%股份。除此之外周举东先生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与胡中友、邵学广、徐红英、林型政、陈强、张美美、曹克勤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
的说明 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胡中友与邵学广、徐红英、林型政、
陈强、张美美、曹克勤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
一致行动人。除上述说明外其他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不详。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本公司股票不是融资融券标的证券。本表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中:阿克苏众和投资管
明(如有) 理有限公司开通了融资融券业务,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5,840,000 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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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 公司2020年4月29日披露了《公司自查控股股东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还未全部收回占用资金及利息。 公司股票于2020年4月30日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2021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因触及规则第 13.3 条第(五)项情形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每月披露一次还款进展公告。
2. 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调查通知书》(新证调查字202000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21年8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下发的 [2021] 3 号《市场禁入决定书》(公告编号:2021-041)和[2021] 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编号:202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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