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9
债券代码:127072 债券简称:博实转债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博实(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35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5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581,381.68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3,418,618.3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2)第210C000563号《验资报告》。
(二)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机器人及智能工厂产业化生产项目 30,000.00 16,000.00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2 矿热炉冶炼作业机器人及其智能工厂研发示范项目 11,000.00 9,000.00
3 技术创新与服务中心(研发中心)项目 7,000.00 7,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3,000.00 13,000.00
合计 61,000.00 45,000.00
(三)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原因
募集资金按计划分期投入使用,为提高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本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计划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募投项目建设优先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
投资于安全性高、高流动性、风险可控、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品种: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披露。
(三)现金管理额度
在现金管理投资期限内,公司(含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博实(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单日持有任何一类或几类投资品种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上述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四)现金管理投资授权及期限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现金管理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
(五)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六)现金管理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度的要求进行现金管理投资。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公司已制定了《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低风险投资品种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投资理财—低风险投资品种行为,有利于公司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可以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博实(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8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博实(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短期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含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博实(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短期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真核查了上述运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所涉及的相关董事会决议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等,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余额不超过2.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风险提示
1、上述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较大波动的不利影响。在极端情形下,如金融市场出现系统性风险或委托理财金融机构出现极端风险情况下,将会对公司现金管理本金及预期收益带来较大损失,构成风险。
2、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后续计划进度,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额度,并结合金融市场形势进行现金管理,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准确预计。
七、备查文件
1、《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