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7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实股份”或“公司”)收到与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龙石化”)签订的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商务合同(包装码垛成套装备),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27,929 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合同的签署权限在总经理权限范围内。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名称: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
2、住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岛
3、法定代表人:宋建波
4、注册资本:叁佰捌拾亿元整(人民币)
5、主营业务: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的批发零售;货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物流代理;设备、房屋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除外);贸易咨询、广告业务;危险废物、废水处置;新型功能材料、高性能结构材料技术、工艺、产品的研发、设计、实验、检测、检验、分析及其技术推广、转让、咨询、服务。
6、博实股份与裕龙石化不存在关联关系。
7、最近三年及本年度博实股份与裕龙石化签订合同金额人民币 11,483 万元。
8、履约能力分析:本合同交易对手裕龙石化为民企控股、国企参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投资建设的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是山东省产业蝶变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工程,本次合同对应的一期建设规划 2000 万吨/年炼油,正在加速建设中。
裕龙石化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包装码垛成套装备(含嵌入式软件)。
2、合同金额:人民币贰亿柒仟玖佰贰拾玖万元整。
3、生效条款: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
4、合同日期:合同买卖双方确定合同内容后,近日完成签字及盖章流程。
5、交货时间:分批交货,分别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2023 年 4 月 30 日前送达
买方项目现场。
6、结算方式:根据卖方各阶段完成内容情况,买方分阶段支付给卖方预付款及相应阶段款项。
7、主要违约责任
(1)因卖方原因,卖方未完全按技术协议约定时间递交相关技术文件、合同执
行动态等,每逾期 1 日,处罚金 3,000 元,如逾期超过 45 日,卖方承担合同总价款
5%的违约金。卖方未完全按合同约定提交资料,或因资料不全买方不能按时接货而导致交货延迟的,卖方应按条款(2)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卖方资料不全而买方先行接货、验收的,不免除或减轻卖方提交资料的责任。
(2)因卖方原因,卖方未完全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合格货物,每逾期 1 日,卖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0.2%(适用于关联性较强的设备)承担违约金,如逾期超过 90日,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的智能制造装备产品竞争优势突出,市场需求旺盛,本次合同的签订,是公司智能制造装备产品再接再厉,继续积极取得的又一重大市场进展。随着公司产品在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少人工厂、无人工厂、数字化智能工厂战略方向的积极实施,公司面临重大发展机遇。
2、上述合同为公司智能制造装备领域的产品销售合同,博实股份在资金、人员、技术及产能方面均具备履行上述合同的能力。
3、上述合同不含税金额为24,715.93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的11.70%。由于相关设备需要用户根据现场条件进行安装、验收,预计对公司 2023 年度或 2024年度业绩有积极的影响。
4、上述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博实股份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对交易对手形成依赖的情况。
五、风险提示
从本次合同签订至相关收入确认期间,不排除存在不可预见的因素(如新冠疫情)影响合同不能按约定履行或延期交付产品的可能,如出现此类风险,该项目将对公司对应的收入预期造成不利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六、备查文件
相关合同文件。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