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3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增持计划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20)。公司控股股东之一,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邓喜军先生,基于对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充满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充分认可,计划自 2022 年 4月 28日起一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金额约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增持不设价格区间,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2、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截至 2022 年 5 月 9 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2022
年 4 月 28 日至 2022 年 5 月 9 日期间,邓喜军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
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股份数量为 975,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10%,增持股份金额约合人民币 1,000 万元。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邓喜军先生。
公司股东邓喜军先生、张玉春先生、王春钢先生、蔡鹤皋先生通过《一致行动协议》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对公司共同控制,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 增持前持股 增持前持 增持数量 增持后持股 增持后持
数量(股) 股比例 (股) 数量(股) 股比例
邓喜军 95,206,362 9.31% 975,200 96,181,562 9.41%
张玉春 82,696,357 8.09% 82,696,357 8.09%
姓名 增持前持股 增持前持 增持数量 增持后持股 增持后持
数量(股) 股比例 (股) 数量(股) 股比例
王春钢 57,394,047 5.61% 57,394,047 5.61%
蔡鹤皋 50,000,000 4.89% 50,000,000 4.89%
合计 285,296,766 27.90% 975,200 286,271,966 28.00%
2、除本次增持计划外,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公告前的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3、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充满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充分认可。
2、拟增持股份金额:合计拟增持股份金额约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3、增持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实施期限:自2022年4月28日起一个月内增持完毕(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除外)。
5、增持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
6、增持资金来源:增持主体自有资金。
7、增持主体承诺:增持主体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 2022 年 5 月 9 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2022 年 4 月 28 日至 2022
年 5 月 9 日期间,邓喜军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股份数量为97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0%,增持股份金额约合人民币1,000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邓喜军先生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持有股份
姓名
股数(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邓喜军 95,206,362 9.31% 96,181,562 9.41%
四、其他
1、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