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实股份”或“公司”)收到与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君正化工”)签订的关于君正化
工“年产 2×60 万吨 BDO 及年产 2×100 万吨 PBAT/PBS/PBT/PTMEG 绿色环保循环产
业一期项目乙炔原料项目”电石成品后处理智能工厂工程设计及技术服务、自动出炉机器人成套设备(高温炉前作业机器人)、电石锅搬运系统及成品电石转运装置(电石成品后处理智能工厂)合同,合同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29,114.32 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合同的签署权限在总经理权限范围内。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名称: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工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王哲
4、注册资本:叁拾亿元整
5、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制造销售:聚氯乙烯、硅铁、液碱、片碱、电石(碳化钙)、液氯、30%盐酸、硅酸盐水泥及水泥熟料;电石渣烘干及销售;进出口贸易。 一般经营项目:机械加工修理、非标件制作、编织袋制作;商业贸易(除国家限制经营的)制造销售:白灰;微硅粉。
6、博实股份与君正化工不存在关联关系。
7、最近三年及本年度博实股份与君正化工未签订合同,与其全资子公司签订合同金额为 1,926.55 万元。
8、履约能力分析:本合同交易对手君正化工为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君正化工 2020 年末总资产 1,254,321.42 万元、净资产
926,060.88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 340,341.31 万元、净利润 124,123.22 万元,
(以上数据来源于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君正化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电石成品后处理智能工厂工程设计及技术服务、自动出炉机器人成套设备(高温炉前作业机器人)、电石锅搬运系统及成品电石转运装置(电石成品后处理智能工厂)。
2、合同金额:(人民币) 贰亿玖仟壹佰壹拾肆万叁仟贰佰元整。
3、生效条款: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4、合同日期:近期合同双方确定合同内容后,履行签字及盖章流程,公司近日收到经合同双方签字并盖章的合同。
5、工期要求:2022 年 4 月至 2023 年 2 月,具体以发包方项目部下发的工期为
准。如有特殊情况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工期可经发包方书面同意后顺延。
6、结算方式:根据总承包方各阶段完成内容情况,发包方分阶段支付给总承包方预付款及相应阶段款项。
7、主要违约责任
(1)凡因总承包方责任造成资料交付时间延误或工期延长,则按每推迟一周总承包方承担合同总价 0.1%的违约金。
(2)总承包方应当在发包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工作,若总承包方逾期完成,每逾期一天,按照 5,000 元/天的标准向发包方支付逾期违约金,若是逾期超过 30 天,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若总承包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发包方造成损失的,由总承包方全额赔偿(损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整改费用、保全保险费、鉴定费、律师费等)。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同是公司面向电石后处理生产领域的智能工厂整体解决方案总承包合同,涵盖电石后处理智能工厂工程设计及技术服务、自动出炉机器人成套设备(高温炉前作业机器人)、电石锅搬运系统及成品电石转运系统,标志着公司矿热炉冶炼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在电石生产领域的落地实施。相关智能工厂整体解决方案,以最大可能实现少人、无人车间,依托智能化生产决策管理,助力用户安全、高效生产,推动相关行业智能制造产业升级。
可以预计,如项目得以顺利落地实施与交付,首先对电石行业,实现了以高新技术产品替代危险的、恶劣的、繁重的工况环境下的人工作业,推动生产方式的变革,提高劳动者安全生产福祉,意义重大。如将智能工厂整体解决方案进一步推广应用于其它相关矿热炉领域,发展空间将更加广阔,进而带来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公司在进入电石领域,以关键高温炉前作业机器人(“点”)为突破,历时三年研发成功,经过行业推广,获得业内客户高度认可。进而研发捣炉机器人、巡检机器人等关键作业系统,对电石生产车间智能化改造升级进行技术布局,完成“线”和“面”的技术储备,本次合同的签订,是公司“点”→“线”→“面”技术研发路径又一里程碑式的成功。
本次合同智能工厂呈现“面”的整体解决方案,相比较单机、自动化生产线,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有助于公司获得数倍于“点”、“线”的产品订单金额,面对更有潜力的产品市场,处于更优的竞争环境,有助于公司集中资源,降低技术开发风险,打开行业成长的天花板,全面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3、上述合同为公司智能制造装备领域的产品销售合同,博实股份在资金、人员、技术及产能方面均具备履行上述合同的能力。
4、上述合同不含税金额为25,812.48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的14.12%。由于相关设备需要用户根据现场条件进行验收,预计对公司 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业绩有积极的影响。
5、上述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博实股份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对交易对手形成依赖的情况。
五、风险提示
电石生产车间作业环境复杂,成品后处理智能工厂在实施过程中,不排除存在用户生产运行测试、验收确认周期长的可能,如出现此类风险,将对公司该项目合同的执行预期造成不利影响。
从本次合同签订至相关收入确认期间,不排除存在不可预见的因素(如新冠疫情)影响合同不能按约定履行或延期交付产品的可能,如出现此类风险,该项目将对公司对应的收入预期造成不利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六、备查文件
相关合同文件。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