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698 深市 博实股份


首页 公告 博实股份:重大合同公告

博实股份:重大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28

博实股份:重大合同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3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实股份”或“公司”)收到与新疆新冶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冶能源”)、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化学”)签订的“设备采购合同”,合同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0,160万元,新冶能源和中泰化学均为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合同的签署权限在总经理权限范围内。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一)新疆新冶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名称:新疆新冶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住所:新疆吐鲁番地区托克逊县能源重化工工业园区内

    3、法定代表人:王利国

    4、注册资本:伍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化工产品、机电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的销售;仓储服务;房屋租赁。碳化钙(电石)的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博实股份与新冶能源不存在关联关系。

    7、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博实股份与新冶能源未签订同类合同。

    8、履约能力分析:本合同交易对手新冶能源,为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二)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1、名称: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 39 号

    3、法定代表人:冯斌

    4、注册资本:贰拾壹亿肆仟陆佰肆拾肆万玖仟伍佰玖拾捌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钠及盐酸、氢氧化钠(烧碱)、液氯、盐酸、次氯酸盐、次氯酸钠的生产、销售,1,1-二氯乙烷、碳化钙、煤焦油、硫磺、硫化钠、硝酸、氨、过氧化氢、硝酸钠、高锰酸钾、醋酸酐、三氯甲烷、乙醚、哌啶、甲苯、丙酮、甲基乙基酮、苯乙烯、乙烯、乙炔、氢、正己烷、液化石油气、石油原油、汽油、粗苯、甲醇、苯酚、丙烷、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氦(压缩的或液化的)、氖(压缩的或液化的)、异辛烷、石脑油、1,2-二甲苯、1,3-二甲苯、1,4-二甲苯、二异丙胺、乙醇(无水)、乙醇溶液(按体积含乙醇大于24%)、正丁醇、洗油、柴油(闭环闪点≤60℃)、水合肼(含肼≤64%)、甲醛溶液、煤焦沥青、蒽油、三氯乙烯、酚油、漂白粉、氢氧化钾、亚硫酸钠、甲醇钠的销售; 聚氯乙烯树脂、纳米PVC、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聚氯乙烯树脂生产销售;塑料制品的生产和销售;化工产品、机电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的销售;仓储服务;金属制品的防腐和低压液化瓶的检验;一般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经营;货运代理;煤炭及制品的销售;房屋租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化纤浆粕制造;人造纤维、棉纺纱、化纤布、非织造布的生产与销售;商务信息技术咨询及服务;矿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钢材、汽车、汽车配件、食品、烟草制品、酒、农产品、化肥的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国际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机械设备租赁;棉花的收购、销售;工业盐的销售;消毒剂的销售。

    6、博实股份与中泰化学不存在关联关系。

    7、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博实股份与中泰化学及其控股子公司签订的智能装备类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0,999.84万元(增值税率下调后的金额)。

    8、履约能力分析:本合同交易对手中泰化学,为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高温)炉前作业机器人(含(高温)炉前作业机器人嵌入式软件)、捣炉机器人(含捣炉机器人嵌入式软件)若干台套。

    2、合同金额:与新冶能源签订的合同金额为(人民币)伍仟肆佰万元整;与中泰化学签订的合同金额为(人民币)肆仟柒佰陆拾万元整。

    3、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4、合同日期:2020年8月30日、2020年8月31日买卖双方确定合同内容后,公司及客户履行签章流程,公司近日收到经买卖双方签章确认的合同。

    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5天内到货,货到指定地点。

    6、结算方式:根据卖方各阶段完成内容情况,买方分阶段支付给卖方预付款及相应阶段款项。

    7、主要违约责任

    卖方未按期交付货物,每逾期一日,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金额0.5%的违约金,同时赔偿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合同为公司智能成套装备领域的产品销售类合同,博实股份在资金、人员、技术及现有产能方面均具备履行上述合同的能力。

    2、上述合同不含税合计金额为8,991.15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营业收入的6.16%。由于合同部分设备需经客户先置生产测试验收,部分设备需根据后续客户生产运行情况进行验收,预计对公司2020至2021年度业绩有积极的影响。

    3、上述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博实股份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对交易对手形成依赖的情况。

  五、风险提示

  1、本合同交货工期要求紧,虽然公司对项目产品有预计性生产准备,但仍存在因逾期交货,而产生经济损失的风险。

  2、(高温)炉前作业机器人、捣炉机器人作业环境复杂,存在用户生产运行测试、验收确认周期长的可能,如出现此类风险,将对公司该项目的后续结款、收入
预期造成不利影响。

  3、从本次合同签订至相关收入确认、回款期间,不排除存在不可预见的因素影响合同不能按约定履行或买方延期支付货款的可能,如出现此类风险,将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或损失。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六、备查文件

  相关合同文件。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