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0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实股份”或“公司”)收到与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石化”)签订的关于包装码垛设备及合成橡胶后处理设备的供货合同,合同合计金额为人民币25,475.4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合同的签署权限在总经理权限范围内。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名称: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住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翁山路555号大宗商品交易中心5201室(自贸试验区内)
3、法定代表人:李水荣
4、注册资本:伍佰零捌亿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成品油零售(限危险化学品);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发电、输电、供电业务;港口经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炼焦;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鱼山岛)
6、博实股份与浙江石化不存在关联关系。
7、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博实股份与浙江石化签订的智能装备类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4,594.09万元(增值税率下调后的金额)。
8、履约能力分析:本合同交易对手浙江石化,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包装码垛设备(含包装码垛设备嵌入式软件)、大袋包装机(含大袋包装机嵌入式软件)、拉伸套膜包装机(含拉伸套膜包装机嵌入式软件)、合成橡胶后处理设备(含合成橡胶后处理设备嵌入式软件)、合成橡胶脱水机(含合成橡胶脱水机嵌入式软件)、合成橡胶干燥设备(含合成橡胶干燥设备嵌入式软件)若干台套。
2、合同总金额:(人民币)贰亿伍仟肆佰柒拾伍万肆仟元整。
3、生效条件: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签订时间:合同打印落款日期为2020年6月29日,公司履行流程签章后,再交客户履行合同签订相关审批流程,公司于近日收到经双方签章确认的全部合同原件。
5、交货时间:2020年11月15日至2021年4月25日分批交货。
6、结算方式:根据卖方各阶段完成内容情况,买方分阶段支付给卖方预付款、进度款、到货款、验收款和质保金,即设备验收合格后剩余合同设备价格的10%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买方在设备质量保证期满后三十天内支付给卖方。
7、主要违约责任
由于卖方原因,卖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检验、安装、机械试车、性能试车和考核、验收设备、提供其他技术服务或出现其他延期履约行为的,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每延期一天,违约金按延迟合同总价的3‰/天计算。
由于卖方原因,卖方未能按合同时间交付资料文件,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延期交
付违约金。每延期一天,违约金按合同总价价格的1‰/天计算。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合同为公司智能成套装备领域的产品销售类合同,博实股份在资金、人员、技术及现有产能方面均具备履行上述合同的能力。
2、上述合同不含税合计金额为22,544.60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营业收入的15.44%。合同交货期在2020年度及2021年度,由于相关设备需要用户根据现场条件进行验收,预计对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业绩有积极的影响。
3、上述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博实股份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对交易对手形成依赖的情况。
五、风险提示
从本次合同签订至相关收入确认期间,不排除存在不可预见的因素影响合同不能按约定履行或延期交付产品的可能,如出现此类风险,将对公司该项目的收入预期造成不利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六、备查文件
相关合同文件。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