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3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16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81,7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000000股,派1.4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6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8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4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681,7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022,55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3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5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9年5月3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
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
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
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5
月3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58 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 00*****090 邓喜军
3 00*****774 张玉春
4 00*****409 王永洁
5 00*****460 王春钢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5月20日至登记日:2019年5月30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
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9年5月31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33,039,360 19.52% 39,911,808 26,607,872 66,519,680 199,559,040 19.52%
其中:高管锁定股 133,039,360 19.52% 39,911,808 26,607,872 66,519,680 199,559,040 19.5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48,660,640 80.48% 164,598,192 109,732,128 274,330,320 822,990,960 80.48%
三、股份总数 681,700,000 100.00% 204,510,000 136,340,000 340,850,000 1,022,550,000 100.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022,550,000股摊薄计算,2018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1781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哈尔滨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东湖街9号
咨询联系人:张俊辉
咨询电话:0451-84367021
传真电话:0451-84367022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