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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98 深市 博实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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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实股份:重大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05

 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3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实股份”或“公司”)与辽宁宝来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宝来”)签订包装码垛设备、拉伸套膜包装机销售合同及补充合同,合同合计金额为人民币7,485.4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合同的签署权限在总经理权限范围内。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名称:辽宁宝来化工有限公司

    2、住所:辽宁省盘锦辽东湾新区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办公楼605室

    3、法定代表人:王珺

    4、注册资本:人民币伍拾叁亿元

    5、经营范围:聚乙烯、聚丙烯、聚苯乙烯(可发性聚苯乙烯珠体除外)的生产与销售;石油焦、针状焦、燃料油(闪点>70℃)、沥青改性剂(SBS,主要成分为苯乙烯、丁二烯聚合后的热塑性丁苯橡胶弹性体)、变压器油(主要成分为烷烃C14-C17)、三号喷气燃料(闪点>70℃)、液体石蜡产品的生产与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6、博实股份与辽宁宝来不存在关联关系。

    7、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博实股份与辽宁宝来及其母公司未发生同类业务。

    8、履约能力分析:本合同交易对手辽宁宝来是辽宁宝来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包装码垛设备、拉伸套膜包装机

    2、合同总金额:(人民币)柒仟肆佰捌拾伍万肆仟元整。

    3、生效条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4、签订时间:2018年6月4日。

    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1个月内全部交货完毕。

    6、主要违约责任

    (1)若出现下列情况,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卖方迟延交货超过十周;卖方所生产的设备不符合合同质量条款要求;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将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2)若出现下列情况,卖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合同签订后,买方未支付预付款;买方逾期支付超过十周。

    (3)卖方延迟交付设备应按下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卖方每延迟一周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零点五收取违约金;迟延的赔偿总额不高于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十;延迟超过三天但不到一周应算成一周。

    (4) 买方逾期支付应按下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买方在支付宽限期不承担违

约责任;买方逾期支付按银行同期利率承担滞纳金;逾期支付赔偿总额不高于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十。

    (5)若卖方违反(1)条,买方有权在解除合同后要求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以及买方订购本合同所有同标准设备的价格差额。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合同为公司传统产品领域的销售类合同,博实股份在资金、人员、技术及现有产能方面均具备履行上述合同及此类合同的能力。

    2、上述合同不含税合计金额为6,452.93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营业收入的

8.19%。合同交货完成期在2019年度或2020年度,预计对公司2019年度业绩或2020年度业绩有积极的影响。

    3、上述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博实股份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对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的情况。

    五、风险提示

    从本次合同签订至相关收入确认期间,不排除存在不可预见的因素影响合同不能按约定履行或延期交付,如出现此类风险,将对公司该项目的收入预期造成不利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六、备查文件

    相关合同文件。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