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22-062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与 成都锦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墨科技”)、成都市怡亚通仙湖供应链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签署《成都红旗甄选科技有限公司出资协议书》, 共同成立成都红旗甄选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红旗甄选”),注册资 本拟定为人民币 500 万元(具体名称和注册资本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为准)。公 司以闲置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1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0%。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成都锦墨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成新大件路 289号1016室邮箱自编号80620423(自主申报)
法定代表人:周希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9年2月22日
营业期限:2019年2月22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食品销售(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
不得开展经营活动);销售:中药材、农副产品、电子产品、办公用品、服装、鞋帽、箱包、皮具、日用品、文化体育用品(不含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工艺美术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首饰、家用电器、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知识产权代理(不含专利代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营销策划;网上贸易代理;货物或技术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进出口除外);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广告(不含气球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周希持股60%、何溪持股40%。
锦墨科技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经查询锦墨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履约能力。
(二)成都市怡亚通仙湖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3号2栋2单元10层
法定代表人:冯华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5月15日
营业期限:2013年5月15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辅料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品牌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平面设计;广告发布;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零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建筑材料销售;运输货物打包服务;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电器辅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旧
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60 %、冯华持股40%。
怡亚通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经查询锦墨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履约能力。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红旗甄选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成都武侯区高升桥东路12号
注册资本: 人民币伍佰万元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出版物零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
务;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网络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针纺织品销售;皮革制品销售;箱包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家居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办公用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文具用品零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玩具销售;灯具销售;乐器批发;乐器零售;钟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礼品花卉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通讯设备销售;日用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旧车销售;汽车新车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农副产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
需要许可的商品);二手日用百货销售;广告设计、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份比例 出资方式
1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150 30% 货币
2 成都市怡亚通仙湖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50 30% 货币
3 成都锦墨科技有限公司 200 40% 货币
合计 100% --
以上信息均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按对标的公司的认缴出资额占比例享有股东权益。各方的出资应在标的公司办理好基本银行账户之日起的 10 个工作日内将约定的出资全部缴付至标的公司基本银行账户内。
2、标的公司成立时,则办理设立标的公司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标的公司承担。若标的公司不能设立时,产生的全部费用由锦墨科技与怡亚通共同承担,与公司无关。
3、在标的公司存续期间,未经标的公司书面许可,锦墨科技与怡亚通不自营或不得与其它企业、公司或其他组织机构、个人进行与标的公司主营业务相竞争或相同的合作。
4、标的公司设董事会,由 4 名董事组成,其中公司推荐 2 人,锦墨科技与
怡亚通各推荐 1 人,董事长由怡亚通推荐人员:冯华担任。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线上直播经营呈增长态势,公司在做好线下门店营业的前提下,持续发力线上业务,拟借助公司线下门店的布局,探索直播经营业务。
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