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15-018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成都红艳超市有限公司超市业务资产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16)、《关于收购成都红艳超市有限公司超市业务资产暨复牌的公告》(2015-017)。为充分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公司对收购事项的资产情况、定价依据及该事项对公司财务影响做进一步详细披露。
一、 公司收购成都红艳超市有限公司的125家直营门店分区域详情如
下:
2
序号 区域 门店数(家) 面积(m)
1 温江 45 10380.338
2 崇州 14 2391.94
3 蒲江 10 1815.73
4 新津 12 1419.12
5 双流 12 2925.6
6 都江堰 4 672.13
7 彭州 1 176.23
8 康定 4 961.99
9 雅安 3 534.85
10 邛崃 15 4526.88
11 郫县 5 1243.17
合 计 125 27047.978
二、 交易的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收购红艳超市主要资产为红艳配送中心的房地产(其中土地面积43715.7平方米、房产面积33548.14平方米)、125家直营门店、超市业务相关设施设备。
对红艳超市配送中心房地产,公司按照房地合一收益法进行估价,价值为:人民币134,897,600.00元;
对红艳超市125家直营门店,公司依据实际经营情况,对门店销售进行测算后,按照收益法进行估价,125家门店价值为:人民币76,110,000.00元;
对红艳超市的超市业务相关设施设备,公司按照重置成本法估价,价值为:人民币11,747,602.00元;
上述资产估计合计金额为:人民币222,755,202.00元。
经双方协商,最终协议定价为人民币2.38亿元,较公司对上述资产的估价溢价人民币15,244,798.00元。
三、 收购资产对公司财务影响
预计收购完成后,将为公司新增销售收入人民币3亿元,新增净利润人民币1000万元。
四、 风险提示
1、限于《资产转让协议》约定的资产能否顺利全面完成交割,存在不确定因素;
2、收购门店因市场波动等原因能否达到预期销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3、本次收购的实施,将会扩大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同时也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挑战。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除以上需补充的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日